江西鹰潭市月湖区招聘村工作者25人公告
鹰潭市月湖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和创新,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村(社区)基层工作,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月湖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25名
招聘条件
1. 考生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父母具有月湖区户籍的居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社区工作,热心群众工作,品行良好,廉洁奉公;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解居民纠纷,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得聘用为村(社区)工作者: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近3年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公示栏、月湖区政府网站、月湖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月湖经济大厦635办公室。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村(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在月湖区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月湖先锋微信公众号下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聘人数1:2的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含闭卷考试和电脑操作,总计100分,其中:闭卷考试80分,电脑操作20分。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主要测试其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值为100分。
6.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对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街道综治部门的意见。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半年内若有岗位空缺,可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7.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8.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体检情况,由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确定村(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并统一调度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与所在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
有关待遇
新聘用的村(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的基本报酬按拟聘用等级的80%发放;对连续在村(社区)工作3年以上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进入村(社区)“两委”任职。
日常管理
村(社区)工作者由各镇(街道)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存至区人才交流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聘用合同由其与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结束后,参照《月湖区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定,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有关待遇取消。
报名联系电话
0701-6220128
月湖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