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清远市公安局专业技术辅警招聘4人公告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 2022-05-13 10:08:09

清远市公安局2022年专业技术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叛死刑、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须知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4名专业技术辅警,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清远市公安局2022年专业技术辅警招聘报名系统(http://101.200.158.41:8902/,非报名时间报名系统不开放),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各项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工作时间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63-3388919,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87。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9时至5月26日16时,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请留意清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sgaj/)的通知,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核、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

(四)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系统根据岗位要求自动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未按时到达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

(一)资格复核

对进入初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若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如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在资格复核后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其中视力要求为矫正视力达到5.0以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支付。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含心理测评),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和拟招聘岗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清远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通过公示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每年还需进行工作绩效年度考核,达不到相关工作要求的不予续聘。

七、薪酬待遇

清远市公安局辅警实行七级管理模式,层级与待遇直接挂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评为五级辅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评为四级辅警。人均年供养经费约15万元(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试用期后每月平均实发约8000元(含加班费),并执行层级晋升和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八、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者应按要求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一)可正常参加面试的报考者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以当天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面试情况的报考者。

(二)不得参加面试的报考者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报考者。
(三)其他情况
如有报考者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专业研判其能否参加面试。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初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清远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清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辅警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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