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华婺城区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关于2022年婺城区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7名,拟从下列单位中选择岗位:成美中学、安地中小学校、育才小学、红湖路小学、师大附小、乾西小学、雅畈小学、虹路小学、长山小学。
2、资格条件: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以上(含3年),并且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省队市办、社会办、高校、解放军(双计分)的运动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按照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婺城区教育局人事科(婺城区人民政府北楼23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319872。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表(现场领取)、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正式招工、退役的相关证明原件;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婺城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进行复审。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和方式:根据招聘安置的工作岗位特点,本次面试采取无学生状态下的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每人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范围为本地学校现行初中体育教材。面试成绩不足60分(百分制)的不予录用。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按成绩排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定,体检不得请假。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婺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做好配合工作。
六、公示和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婺城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由婺城区教育局和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岗位安排。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从入职之日起计算。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岗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由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安排到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后按教师岗位正常考核转正;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12月31日前均按试用期工资待遇发放。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金华市婺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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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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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学制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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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学习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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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 |
教师资格证 类别 |
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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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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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处分情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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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称呼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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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简历(从高中开始) |
起止年月 |
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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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任职情况(主要填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
在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及以上(是否) 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是否) 经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审核退役(是否) 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是否)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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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本人承诺:报名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均准确、真实,若本人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2022年5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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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
审核人(签名)2021年12月 日 |
婺城区招考疫情防控要求
1.各招聘环节期间,考生均需提供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2.考试当天,考生应当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除外)。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向招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考前24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生报名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招考单位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报告。
(4)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经现场防疫工作人员研判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6)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报告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报告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6.考务安排包括考务工作人员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附件:关于2022年婺城区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干部公告2022年5月13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