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界首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招聘健康宣教员公告

来源:界首市人民医院 2022-05-16 09:20:40

界首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招聘健康宣教员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宣教员1名,具体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负责界首市健康科普基地解说工作及日常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兼顾健管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3、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身高165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形象气质佳;

4、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性格开朗,应变能力强,有较强的沟通及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编辑能力及策划能力,擅长照相、摄像者优先;

6、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擅长图片编辑、视频编辑,新媒体者优先;

7、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2年5月15日起在界首市人民医院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2日,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用邮箱投递方式进行,邮箱地址jssrmyyrsk@163.com,格式要求:以“健康宣教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填写附件《界首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宣教员招聘报名表》并扫描作为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2。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四)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笔试。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如实际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的优先)。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的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界首市人民医院网站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1、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2、不适宜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签约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聘期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五、福利待遇

按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六、未尽事宜由界首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992118(界首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0558-4999328(界首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界首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宣教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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