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22-05-16 16:53:38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后勤服务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6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具体如下: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

岗位

人员

类别

招聘人数

招聘

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1

局机关

协管员

后勤服务类

1

不限

不限

大专以上

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需要上夜班,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2

市政所

路灯工人

后勤服务类

1

社会人员

不限

初中以上

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30-12:00,14:30-17:30,时间共1天。

三、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门侧清城区城管局一楼

四、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应聘求职表(考生到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六、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疫情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有关考试场地、人员等防控措施。

采用面试形式,并按报考成功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根据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达不到60分的,则不予录用。

七、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后,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月休四天,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

具体年薪标准为:协管员:35000元/年,路灯工人:42000元/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3300286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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