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后勤服务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6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具体如下: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 岗位 |
人员 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 对象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1 |
局机关 |
协管员 |
后勤服务类 |
1 |
不限 |
不限 |
大专以上 |
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需要上夜班,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
2 |
市政所 |
路灯工人 |
后勤服务类 |
1 |
社会人员 |
不限 |
初中以上 |
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 |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30-12:00,14:30-17:30,时间共1天。
三、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门侧清城区城管局一楼
四、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应聘求职表(考生到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六、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疫情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有关考试场地、人员等防控措施。
采用面试形式,并按报考成功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根据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达不到60分的,则不予录用。
七、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后,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月休四天,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
具体年薪标准为:协管员:35000元/年,路灯工人:42000元/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3300286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