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怒江福贡县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来源:福贡县人民政府 2022-05-17 11:26:01

2022年福贡县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怒江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2号)等规定,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我县卫生紧缺学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福贡县卫生系统2022年将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8名,现将引进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面试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引进。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须为普通招生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毕业。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分类详见《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3)具有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8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引进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具体专业

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招聘范围(省内或全国)

其它条件要求

1

福贡县人民医院

临床科室

6

35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卫生计生系统专业分类目录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临床、全科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内科学、老年医学、眼科学、儿科学、肿瘤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视光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运动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麻醉学、临床病理学

普通招生毕业

全国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12年

2

中医科

2

35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卫生计生系统专业分类目录

中医学类

中医学

普通招生毕业

全国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12年

3

康复科

2

35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卫生计生系统专业分类目录

中西医结合类

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普通招生毕业

全国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12年

4

福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业务科室

1

35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卫生计生系统专业分类目录

公共卫生类

预防医学

普通招生毕业

全国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5

检验科

1

35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卫生计生系统专业分类目录

卫生检验类

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

普通招生毕业

全国

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邮箱:609246388@qq.com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4日。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引进条件和具备引进资格。

(1)本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后,文件名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的模板命名,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并在考核时提供原件)。

(2)往届本科学历人员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入学时所学专业录取批次证明材料。

4.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3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若在考核开始前已签约其他用人单位,须第一时间告知福贡县人民医院、福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考核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中旬,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由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统一通知。届时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原则上3:1开考。

2.考核方式:视疫情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并另行通知。考察应聘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报考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3.最低合格分数线: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报考者的考核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4.综合评价: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由专家组对应聘者的面试结果进行定量、定性等综合评价后实行量化打分,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员。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特别是对2022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存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

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后,由福贡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贡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福贡县卫生健康局报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1.拟引进人员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2.拟引进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3.福贡县人民医院岗位对引进的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要求服务期为12年,资金来源:县医院自筹;福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

本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人才引进工作由福贡县卫生健康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须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86-3413256、0886-3411227

(二)监督举报电话

福贡县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丰翠芳,15911868029

附件: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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