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博士招聘公告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博士招聘公告
湖北科技学院坐落在湖北省咸宁市,距离武汉70公里,在武汉8+1城市圈内,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等贯穿城市。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人文与传媒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初创办于1937年,2003年由原咸宁师专中文系和历史系合并组建成湖北科技学院下属学院。学院现开设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编导五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共57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6人,博士(含在读)22人,另聘有彩虹学者3人、揽月学者1人。学院设有影视后期制作实验室、新闻编辑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
近年来,学院形成了鄂南地域文化、方言研究、融媒体研究等多个学术团队,产生了一定影响。先后承担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8项,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7项,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C刊20余篇,举办学术活动10余场次。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呼唤新作为。值学校发展关键期,为加快发展步伐,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十四五”目标,学院特面向国内外广招贤才,竭诚欢迎拥有昂扬姿态、开放胸襟、广阔视野的有志之士前来建功立业!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报考资格条件 |
笔试 |
面试 |
面试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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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所需学科(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3 |
专任教师 |
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历史学 |
博士 研究生 |
45周岁以下 |
无 |
有 |
全部进入面试 |
联系人:郭彧 电话:15997949907 Email:673363746@qq.com |
二、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
(二)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引进专业要求。
(三)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三、人才类型与要求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A、B、C、D类博士。
1.A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所发表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或在SSCI、A&HCI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同时,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排名前五)。
2.B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博士在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同时,在SCI、SSCI、CSSCI(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3.C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4.D类博士
对于研究成果未达到C类博士标准,但又确实需引进的博士,定为D类博士。
以上四类博士条件中,成果为近8年的。其中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并列作者只认可排序第一的)。在读博士期间的论文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排序第2的并列第一作者,可视同第一作者。
SCI、SSCI及CSSCI期刊分区均以《湖北科技学院学术期刊分类认定标准(试行)》(湖科科〔2021〕4号)规定为准。
四、引进待遇
1.人才引进费(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
基础性购房补贴 (税后) |
激励性购房补贴(税后) |
科研启动基金 |
|
理工类 |
人文社科类 |
|||
A类博士 |
50 |
20 |
20 |
10 |
B类博士 |
40 |
20 |
15 |
7.5 |
C类博士 |
30 |
20 |
10 |
5 |
D类博士 |
20 |
20 |
10 |
5 |
引进费按如下方式发放
(1)基础性购房补贴: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一次性发放。
(2)激励性购房补贴:入职后三年内获得以下成果之一时一次性发放。三年内未达到要求的,取消激励性购房补贴。
①主持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③人文社科类在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成果(论文、项目、奖励等)均要求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含并列作者)。
(3)科研启动基金: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双方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如仅一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则符合条件者按对应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另一方按D类博士对待。
2.配偶安置
配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且符合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者,学校予以安置。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事业单位编制;仅有本科学历的,则按合同制聘用。如要求安排配偶工作,则相应减少购房补贴,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减少20万元,配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减少10万元。
3.工资待遇
(1)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计发;
(2)每月给予 800 元博士津贴;
(3)入职前三年,享受三级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若入职时已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则享受一级副教授(专业技术五级)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待遇。
4.其他待遇
(1)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女性在37周岁以下的A类博士,其购房补贴另加5万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2)学校为每位博士配备电脑1台。融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平台。
五、其他说明
具体条款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