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招聘公告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 2022-05-18 11:35:15
 

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充实林业管护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生态质量,更好地发挥其生态效益,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以下简称乌苏分局)委托,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爱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3.没有传染性疾病,服从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管护人员在山区管护一线工作、必须身体健康;

5.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体能优秀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科 室

招聘人数

岗 位

学历及要求

需求

专业

相关 岗位 要求

天保科

1

天保科综合业务岗

大专及以上

林业或相关技术专业

35周岁以下,林业及相近专业,基本掌握制图软件者优先

 

3

管护所站

高中及以上

专业不限

45周岁以下,具备一定汉语表达能力和汉语书写能力,能长期坚持在山区工作者

四、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薪资标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转正后按工作岗位对应工资标准套改(本科学历5700元/月、大专5600元/月、中专及高中学历5500元/月,其中含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将《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照片1张,一并交至乌苏市企业服务中心二楼212室,联系电话:0992-7350881。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 2022年5月23日20:00(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起1天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笔试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电话通知,审查材料不予退回。

5.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和笔试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缴纳。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设定总分为100分,由笔试(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分(50分),面试分(50分)二部分组成,体检合格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1.业务能力及写作能力分(50分)。由乌苏分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应聘者笔试成绩进行打分;

2.面试分(50分)。按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现场打分确定应聘人员该项分值。

(三)体检

按照《职业健康体检规范》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2-7350881(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992-850156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

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

附件: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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