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2人公告

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 2022-05-18 14:56:51

2022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结合学校教育发展需要,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引进2名,详见《2022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所列的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报考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符合教育部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对2022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相关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报考的,须于2022年5月24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或中职学段并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报名参加公开选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所任教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选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选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将根据选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7月5日。报名截止后,适时进行考核评价。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2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li060101@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填写的《2022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件)材料到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营市垦利区新兴路123号)科技实验楼三楼304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各种证明(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于考核评价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资格审查(已进行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部门单位聘(录)用、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如实向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不再将其列为考试、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考核评价。

对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采取面谈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初选,按考核评价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10: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评价人选,人选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初选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对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考核评价人选。

考核评价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选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复试形式为答辩,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考核评价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评价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价的视为自动弃权。考核评价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上完成,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

(二)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

(四)引进人才按照《垦利区“黄河口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疫情防控

在人才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人才引进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546-2567272、13793999892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邮 编:257500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新兴路123号

附件1:2022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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