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招聘12人公告

来源: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05-19 15:39:07

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以钱养事”人员12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程序规范、过程公开、接受监督。

二、招聘岗位条件与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正常履职的心里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襄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无法由我公司正常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及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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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资待遇

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安排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入职手续办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过程中关键信息将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网址:www.xhxhr.com。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5月21日17:00截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须注明报考岗位,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请在兴鸿翔公司网站公告栏下载简历模板,按word格式上传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最高毕业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1张(贴在《报名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照片背景色无特定要求);

5.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张等。

6.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8779485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单位及岗位(名称按上图岗位需求表为准)。

(四)资格审查

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前来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直接参加面试。

(五)考核

1.本次考核采取笔试、面试两阶段进行,由用人单位组成评委人员,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语言表达、逻辑推理、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前24小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3.开考比例。笔试设置1:3的开考比例,笔试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的,相应延长公告时间(1-2日),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此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拟聘公示与入职

聘用拟聘用人员在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合同为期三年,试用期叁个月),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通知环节除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外,特殊情况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顺畅;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考试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招聘的报名及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核酸检测费用及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防疫须知参加招聘人员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在参加现场招聘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招聘工作推迟或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所列内容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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