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龙海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龙海区人社局 龙海区财政局《2021年漳州市龙海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龙人社〔2021〕35号)、漳州市人社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漳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17〕269号)文件规定,现将龙海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益性岗位及人数计划
本批次计划招收公益性岗位5人,主要从事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岗位安排如下:
1、漳州市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2名
2、漳州市龙海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1名
3、漳州市龙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1名
4、漳州市龙海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1名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区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具有本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7.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
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9.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四、岗位待遇
由用人单位制定,不低于本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五、聘用管理
经审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5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1、漳州市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漳州市龙海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3、漳州市龙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4、漳州市龙海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漳州市龙海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