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纪委监委及县委督考办及机关工委和信访局选调31人公告
龙江县纪委监委、县委督考办、机关工委、信访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龙江县纪委监委、县委督考办、机关工委、信访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1.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从事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
2.县委办所属县委政策研究中心:从事县委督查考评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从事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事业身份)。
3.机关工委所属机关党建宣传教育中心:从事机关工委党建宣传教育中心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事业身份)。
4.信访局所属龙江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从事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岗位,拟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事业身份)。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爱岗敬业,乐于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龙江县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仅限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龙江县行政区划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学历及专业。
⑴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⑵县委政策研究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⑶机关工委党建宣传教育中心、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
⑴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司法工作经历的,或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⑵县委政策研究中心:从事督考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有督查考评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从事政策研究岗位要求年龄32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
⑶机关工委党建宣传教育中心: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有党建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
⑷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及以后出生,有信访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5周岁。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
2.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其它岗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事业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科级领导职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岗位报名邮箱:ljxjwxjs@126.com报名电话:0452-5821369;政策研究中心岗位报名邮箱:xwdkb332@126.com报名电话:0452-5852082;机关工委岗位报名邮箱:ljgw5824494@163.com报名电话:0452-5824494;信访局岗位报名邮箱:xfb5822345@163.com报名电话:0452-5861196。
3.报名所需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⑵学历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电子版、《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
⑶《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⑷本人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蓝底,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及姓名命名)。
⑸每人可申报岗位不多于2个,分别为第一岗位**第二岗位**,如考试成绩同时入选,则以报名岗位先后确定选调岗位。
4.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督考办、机关工委、信访局负责进行各自报名人员的审查,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身份有异议的可以协调组织人事部门查阅档案进行核实,最终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二)组织考试及选调人员的确定
1.领导小组。成立龙江县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机关工委、信访局、督考办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低于1:1.5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3.成绩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组织考察:由选调单位牵头组建考核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入选人员最后一名得分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入选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最后确定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因自动放弃或考核未通过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
5.加分项目:参加选调人员的政治身份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0.5分;报考人员第一学历为研究生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0.5分;报考人员第一学历统招本科(一表、二表)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0.3分(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岗位除外);参加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选调的人员,有从事过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司法工作经验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1.0分,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可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1.0分。(以上加分项总分不得超过2分)
6.根据工作岗位需求,报考督查考评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男性至少6人,如进入考察男性少于6人,则按照成绩高低补足6人进入考察范围,排名前12名的女性人选按成绩取前6人进入考察范围;报考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男性至少5人,办法按督查考评工作岗位选取人员办法一致。
(三)公示及办理调动等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后,3个月试用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2.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政治审核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告知考生,请考生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接听电话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对于所有拟选调人员的岗位可以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岗位调整,选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4.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此次选调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招录单位可以根据个人工作实际情况给予取消选调资格,个人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返回原岗位工作。
5.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应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体温检查,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健康情况,自觉维护报名和考试秩序。
6.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班。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相关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中共龙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江县委督考办
龙江县机关工委
龙江县信访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2022年龙江县纪委监委、县委督考办、机关工委、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