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11人公告
关于桐乡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有关部门同意,桐乡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11人,招录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满18周岁(2004年5月23日以前出生),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桐乡法院安检室旁司法雇员招录报名处。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桐乡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前往招录法院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5月23日—5月27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日期为5月27日17时。
5.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桐乡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后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因疫情防控需要,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请一并携带,现场报名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以法律知识为主;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听打和看打,听打与看打各占50%。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亚伟速录机、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双拼、郑码、搜狗或者其他。听打速度为120字/分。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
(2)考试时间为6月11日(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考试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
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下午14: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浙江桐乡人才网、桐乡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浙江桐乡人才网、桐乡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招录法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根据工作需要,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经历计算至2022年5月23日。
(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桐乡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3-89397618、0573-88116374。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浙江桐乡人才网(https://www.zjtxrcw.com)、桐乡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tongxiang.zjcourt.cn)公布,请考生留意。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桐乡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73-88116318。
桐乡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