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城步苗县直属行政机关选调16人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直属行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选调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编制部门审核,并报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6名县直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与职位要求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城步苗族自治县直属行政机关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6名。职位及具体要求见《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直属行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选调信息在城步新闻网(www.cbnews.gov.cn)上发布。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职位面向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务员单位(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已满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具有拟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详见《202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直属行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部分放宽至40周岁的为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5月20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城步苗族自治县各乡镇(场)党委积极推荐报名人选。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5月27日17:00(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
3.联系人:肖丽英(15173969734)。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的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3份)。所有材料及复印件使用A4纸,除证件书原件以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由报考人员自行留存底稿。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取消本次选调考试资格。
5.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进行结构化面试。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减少选调职位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对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同一职位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复审,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同一职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体检的,综合考察情况择优选择选调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也不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试用与任职
拟选调人员在城步新闻网(www.cbnew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统筹安排试用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合格性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有关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上述程序实施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理,自觉接受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采纳。对工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二)因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报考人员须在公开选调前主动完成疫情排查或检测事宜,未按要求完成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必须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码必须为绿色)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实报告是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有相关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方可参加选调考试。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公开选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本次公选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公选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公务员遴选。
(四)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讲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也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组织者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9-7362081;
举报电话:0739-7412380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