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招聘政府雇员4人公告

来源: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顺德法院网 2022-05-24 09:28:07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雇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5月19日后出生)。
(二)职位条件

序号

岗位等级

职位说明

职位代码

招考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招考对象

1

助理

从事财务和采购工作。

01

1

28周岁以下

本科

学士

会计学(B120203)、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财务管理(B1202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并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人员,一般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即2022年5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

助理

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相关工作。

02

1

28周岁以下

本科

学士

工程管理(B120103)、土木工程(B081101)

3

助理

从事党建和团建工作。

03

1

28周岁以下

本科

学士

中国共产党历史(B030502)、马克思主义理论(B030504)、汉语言文学(B050101)、行政管理(B120402)

4

助理

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04

1

28周岁以下

本科

学士

法学(B030101)

学科和专业代码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担任政府雇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安排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22年5月19日9:00至2022年5月25日17:00。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报名表(报名表及报名表范例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登记表中若有填写“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请提供相应材料);

(3)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

4.报名步骤

将上述“报名材料”逐一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PDF或jpg版),再扫描下图二维码上传报名。

(二)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初审合格的考试人选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比分别为40%、60%。
(1)笔试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按1:3比例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本院可以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满分100分,占比60%):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本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院决定。
四、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五、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顺办发〔2012〕13号)执行。薪酬待遇按照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按《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等规定,若亲属范围属于文件要求且从事律师职业的,本院在任职时将安排其回避。
2.公布渠道:官方网站(http://sdfy.shunde.gov.cn/new/),微信公众号(顺德区人民法院,微信号shundefayuan)。
3.报名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正确,因填报的信息失实、有误,导致资格审核出错或无法联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57-22623417,邮箱:fy_zhengzhibu@shunde.gov.cn。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聘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需凭“粤康码”“行程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
4.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管控措施的区域,如封闭区、封控区、闭环管理区、防范区等的考生;
5.未按照佛山市防控政策完成“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佛人员健康管理”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佛山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防控须知(附件3)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报名表(范例).doc2.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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