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1020人公告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2022-05-24 09:43:42

市南区2022年度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促进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市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岗位有: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性岗位、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专项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的辅助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服务残疾人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三)专项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专项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公益性事业的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须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及时搜集上报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制定上报文明实践活动计划,承接、组织、实施中心、所派送活动项目,配合开展好文明实践特色活动。
 
  2.负责组织所、站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协助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志愿服务录入、表彰嘉许、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平台管理运行任务,做好云平台点单、派单等工作,留存活动资料,及时上传、更新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3.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日常管理运行,负责对文明实践所、站内部的设施、书籍、器材等进行管理维护,做好所、站值班值守和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常态开放运行。
 
  4.负责做好文明实践所、站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建立文明实践活动记录台账,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定期整理归档。
 
  5.负责实践所各功能室安全及财产管理,建立设各登记和资产管理档案。
 
  6.根据所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须承担社区的残疾人服务工作。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帮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本社区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视力、听力、肢体三、四级残疾人,从事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联系服务残疾人,落实惠残助残政策。
 
  2.“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近亲属或其他类别重度残疾人近亲属,从事“如康家园”运营机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专项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须承担各用人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管理服务工作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劳动保障、商场楼宇疫情防控、日常设备维护、资料整理、安全生产、保安保洁、群众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处理临时性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性岗位72个,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56个,专项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892个,详情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人员条件
 
  安置对象主要为市南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一)主要是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青岛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需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社中心进行零就业家庭认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困难人员需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社中心进行认定。
 
  (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五、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公益事业,有爱心和同情心,群众基础好,处事公道,服从安排,服务意识强。
 
  (三)能够使用智能手机软件,能够满足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求。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部门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七、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7日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本人携带市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份、1寸或2寸证件照一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为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报名人员到大厅内相应报名处报名即可。大厅报名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部门核实人员情况;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困难人员等资格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反馈至各用人部门。
 
  (二)民主评议
 
  各用人部门成立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小组,通过人员资格审查进入民主评议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数量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或评选的形式开展评议。
 
  (三)审核公示
 
  民主评议后,用人部门将人员名单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四)区审批备案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用人部门将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五)签订协议
 
  审批备案后,市南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咨询服务中心与拟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对拟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开展。
 
  (七)安排上岗
 
  按照相关要求上岗,具体工作时间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确定。
 
  八、其他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咨询电话:6889602068896012
 
  附件1:市南区2022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市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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