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系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为:负责水稻、花生、花卉等植物新品种及其栽培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的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科学教育普及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组培实验室操作工2名。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8日以后出生);
6.能适应精细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限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stnks)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0日(3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者应提前一天同联系部门联系)。
3.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兴业西二路北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
4.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的《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双面打印,自贴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的2022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核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开考前3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当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时,则该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当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小于等于3:1时,则该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植物组织培养操作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组织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5小时。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公布网站、时间: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布成绩。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如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则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则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另组织一场考试确定名次。
面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留意相关邮件通知,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并接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纪委和群众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解释。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0754-88217748;花卉育种推广研究室,13750415463
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监察室,0754-88101537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