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镇原县财政局选调公告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原县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市委组发〔2018〕6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镇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镇原县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服务期满项目人员。
二、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专科学历要求专业为工程造价、土建施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类、电子商务;本科学历要求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造价、财务管理、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电子商务;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现任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由县人社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县人社局607室(林水大厦6楼)现场报名,不得委托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县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镇原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出具);
(7)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5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报名人员要按照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两部分实施:一是公共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二是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根据选调单位职能和岗位要求,重点测试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和财务类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面试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依次替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面试前通知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百分制)×70%+面试成绩×3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由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派出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情况,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提出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提请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经县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4.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4-7126262
监督电话:0934-7126637
附件:镇原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doc
镇原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