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人才引进25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05-25 18:32:46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2年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现面向社会引进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同济天佑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原武汉铁路中心医院,建院于1983年10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湖北省三级优秀医院、各类医保定点医院。目前,我院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共建“同济天佑医院医联体”,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项业务指标显著提高,朝着医教研全方位发展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稳步迈进。

二、引进计划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2年计划引进人才25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学术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及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医德高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2年引进人才岗位表》)。

(二)人才类别

1.学科带头人

要求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博士学历;在学术上业绩突出;在临床上技术突出,能填补医院现有高精尖技术的空白,并经医院专家组考核认定;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学科骨干

副高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博士及以上学历;在临床和学术上业绩突出;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医学博士

临床医学、或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在临床、科研上取得一定成绩,不超过45周岁。

4.实用型人才(医学)

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在临床上能独当一面;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护士长

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担任三级及以上医院护士长经历;在护理临床和学术上业绩突出;具有丰富护理临床工作经验,在科研上取得一定成绩;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护理骨干

中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护理临床和学术上业绩突出;具有丰富护理临床工作经验,在科研上取得一定成绩;年龄不超过40周岁。

7.护理博士

中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在护理学术上业绩突出,在科研上取得一定成绩;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全年视报名情况随时分批开展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及邮寄报名。

(1)电子邮箱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tyyygdr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岗位名称+学历+职称。

(2)现场报名及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医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涂家岭9号

办公地点: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组织人事部(行政办公楼五楼508室)

联系人:乐老师027-51228617,左老师027-51228618

3.报名所需材料

(1)《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1年引进人才应聘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报一个岗位,医院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2)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的,同时发送《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2年引进人才应聘登记表》电子版至tyyygdrc@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报考者以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持过2项及以上省部级课题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SCI论文(IF总分≥4分)或单篇SCI论文IF≥5分,年龄可放宽5周岁。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医院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

1.招聘及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临床业务能力及业绩水平、科研教学能力等情况,提出具体招聘引进意见。

2.医院学术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评,提出聘用意见并投票;投票结果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议,提出聘用建议名单及引进的具体建议。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

医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网站(http://www.wkdty.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医院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网站(http://www.wkdty.com/)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网站(http://www.wkdty.com/)为本次招聘考核、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51228617、51228618(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51228650(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审计监察室)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2022年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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