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2年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1报考年龄为18-30周岁;岗位2工程类相关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专项工作聘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6天。(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准考证现场发放。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待定。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后,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若行程卡上带星还需持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
(四)建议拟报名人员请在公告之日起落实非必要不离清规定,建议从外地市返回清城参加考试人员,返程路上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二)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公司):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