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98人公告(博士岗)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2-05-27 09:31:21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博士岗)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医科大学(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岗)98人(学校本部31人,附属医院34人,第二附属医院6人,附属人民医院27人)。
一、单位简介
(一)学校本部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
(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承担着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的三级甲等医院。
(三)第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区唯一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自治区骨科研究所、自治区骨科质量控制中心、国家骨病防治基地。
(四)附属人民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防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0日(不含)至2004年5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博士岗)》(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所有岗位须取得本科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士),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12月31日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用相应语言作答。
(三)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6月2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博士岗)》(附件2)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校本部:16738020@qq.com;
附属医院:fyrsb163@163.com
第二附属医院:ydeyrsb@163.com
附属人民医院:rmyy2243027@163.com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校本部博士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按指定题目(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s://rsc.immu.edu.cn/(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试讲,时间30分钟(试讲15分钟上,回答问题15分钟);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博士岗位面试采用回答问题与答疑的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回答问题15分钟,答疑15分钟)。
2.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含“蒙汉兼通”岗)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博士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3264(内蒙古医科大学)
政策咨询、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53047(内蒙古医科大学)
本公告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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