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吉首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招聘公告
吉首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2年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吉首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要求
学院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4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编号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计划数 |
联系方式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A23 |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阳老师:0744-820207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A24 |
城乡规划学/建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A25 |
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网站(http://www.jsu.edu.cn)和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js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下述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1-A38岗位: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教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A1-A38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若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1-A38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取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窗体顶端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