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嘉兴海盐县澉浦镇(区)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员4人公告
2022年海盐县澉浦镇(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盐编〔2020〕26号)精神,经研究,2022年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员4名,具体招聘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消防救援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不得有纹身,不得有口吃,不得是色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具有海盐户籍,退伍军人优先;
5.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
6.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以2022年6月2日(报名日期)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专职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持有B2或A类汽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1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8.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9.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聘用情形。
三、待遇保障
实行3个月试用期,经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人均不低于10万/年(含“五险一金”),今后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具体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实绩、考核情况以及划定分类分级系数确定。
四、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6月3日。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至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海盐县澉浦镇政府三楼316室(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3.报名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①填写《澉浦镇(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见附见4);③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
4.资格审查:由澉浦镇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编外用工的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需达到1:2以上,否则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为三项:3000米跑和单杠卷身上/单杠吊卷腿。每个项目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60分及以上计入成绩,60分以下淘汰。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详见《澉浦镇(区)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招录体能测评标准》(附件5),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两项成绩相加除以二。两项体能测试均合格的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则按体能测试成绩在体测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加分条件
根据优先条件设置,退役军人总分加3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退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为准。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试用期内出现离职情况的,用人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在现场报名、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及当日健康码,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指引标识进入场所。招聘期间如上级有新的要求和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2.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的信息,如体能测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均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4.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6565337
澉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2021年澉浦镇(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员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澉浦镇(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报名表.docx
附件5:澉浦镇(区)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招录体能测评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