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5人公告

来源:西北人才网 2022-05-27 14:38:31

2022年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为加强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科学发展,现就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人员招聘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3个岗位15人。具体岗位详见《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招聘范围

根据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办公室、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党办发〔2022〕4号),《兰州市安宁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党办发〔2022〕5号)的相关要求,本次人员招聘的范围主要是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研究生、本科及大专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双学位的报名人员,报考专业以主修专业为准。

(四)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5月24日。招聘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

1.医学检验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医学检验、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卫生检验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学或微生物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业务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9日。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下载填写《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时间段内将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及以下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相应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及报名登记表打包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打包文件夹大小控制在10MB以下)。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需学信网认证材料)、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与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等相关事项通过报名邮箱通知考生。招聘单位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后,通知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将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病原微生物学、免疫学等相关专业内容。考试分不同专业进行现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监考、阅卷老师由专家组成员担任。笔试成绩占总分数的60%。

(四)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时如出现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考核,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

(五)体检。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划和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六)公示和聘用。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由安宁区财政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资格复审当天须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前14天内,兰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14天内有兰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建议报名参加。招聘工作进度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具体以临时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市安宁区卫生健康局及公告中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931-7683566、0931-4551530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唐主任

报名电子邮箱:75872939@qq.com

兰州市安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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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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