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医疗保障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局所属保定市异地就医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保人社〔2018〕234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为公开选聘,采取竞聘演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面试方法。
(二)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选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异地就医服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7日至2004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完全一致;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二)本次选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7:00,报名截至时间以考生个人报名资料送达至保定市医疗保障局4楼418房间或者到达保定市医疗保障局报名邮箱(bdybjgdzz@163.com)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考生自行填写《保定市异地就医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4)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材料等)、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在编在职人员提供)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达至保定市医疗保障局4楼418房间,具体地址为保定市竞秀区天威西路733号。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考生自行填写《保定市异地就医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4)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好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材料等)、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在编在职人员提供)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一张等创建一个压缩包(文件名需用姓名+手机号命名),上传至保定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总支邮箱:bdybjgdzz@163.com。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自行报名。
(2)现场及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现场或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情况上报选聘工作人员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进入复审及面试人员。初审合格进入复审人员按规定时间到保定市医疗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复审,提供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明和材料(原件)。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视报名人数多少及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采取竞聘演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完成两个环节:一是结合自身对竞聘岗位的职责理解,自定题目演讲3分钟;二是现场答辩,时间7分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竞聘资格。
3.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分组,面试评委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五名成员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4人。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3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以纸贴形式即时公布。
(三)体检
1.依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时,按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体检由保定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由保定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尤其是专业素养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0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1.依据选聘岗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办公地点公示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事业编岗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4.选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5.待遇。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312-7590207。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半。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保定市异地就医服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4.保定市异地就医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