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32人公告(第四批)

来源: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5-30 17:51:39

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四批)

 

为全面推进落实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安排部署,落细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电〔2022〕2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和人数

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城镇综合服务岗位,计划招聘32名,其中县人社局8名、张华镇7名、王打卦镇1名、王杲镇6名、王庙镇2名、腰站镇2名、桃园街道1名、龙门街道2名、恩城镇3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平原县2022年度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岗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平原县户籍(或在平原县长期居住),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在社会公开招用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均不能报名。

三、报名与考录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6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请将以下资料报送至个乡镇(街道)人社所。

以下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件发送至pyxrsjjyglg@dz.shandong.cn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本人及家庭成员页)扫描件;

3.结婚证扫描件;

4.拟申请的岗位《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

5.就业困难认定表电子版(见附件3)

6.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的工商登记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统一审查,审核成功的报名人员再通知提交资料原件及2寸免冠近照3张。

(三)考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比例的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招聘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安置。

(二)公示。在平原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疫情期间可以适当简化审核、公示流程)。

(三)体检。对公示无异议拟确定聘用人员,上岗前自行体检、核酸检测,有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等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五、岗位待遇

按照《平原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给予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并为其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七、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五)咨询电话:0534-4211601。

(六)监督电话:0534-4211582。

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平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

附件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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