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学院招聘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公告
攀枝花学院招聘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公告
攀枝花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机械工程实践教学中心承担全校工科专业的《金工实习》教学任务及相关理论课程实验教学工作。为保障中心的实践教学、人才培养工作平稳运行,根据建设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招聘焊工实习指导教师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爱党爱国、遵章守纪、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坚持以学生为本,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根据实习指导教学大纲要求,提前做好实习所需的工具、量具、材料等准备工作;
3.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耐心讲解、正确演示,使学生掌握焊工操作技能;
4.对设备发生的故障及时排除,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5.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严格学生考勤、考核制度,认真批改学生的实习报告,准确上报学生实习成绩;
7.切实做好车间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水、防火、防盗;
8.完成上级交办其它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攀枝花学院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攀学院〔2015〕74号)文件要求;
2.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设备维护和维修能力;
4.年龄在45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应具备良好师德师风,气质良好,口头和书面表达流畅,具备焊工专业理论及实践操作能力(具备焊工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或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攀枝花学院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并将附件和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等各种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44783097@qq.com,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398468955。邮件主题请以“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应聘报名表XXX(应聘者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表》和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反馈报考者,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有效报考人选。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心理健康测评、焊工理论试讲和实操考核组成。考核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由焊工理论试讲和实操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考试总成绩=焊工理论试讲成绩40%+实操考核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核成绩由学校人事处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者,以考核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攀枝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5.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考核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工作参照学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考察规定执行思想政治审查。
(五)公示
学校人事处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试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保留拟聘试用人员资格,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试用人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通知拟聘试用人员在拟聘岗位上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拟聘试用人员及正式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攀学院﹝2015〕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812-3371956(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攀枝花学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