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人公告
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名;聘用制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失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淄博高新区或者张店区户籍,或以高新区、张店区为经常居住地;
6、同等条件下,有法院工作履历且工作优秀的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公告之日);熟悉办公软件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文秘知识等优先考虑。
2、聘用制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公告之日);身高不低于1.70米;拥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3周年以上,了解车辆构造,对车辆能够进行简单维修及保养。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以及被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院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在职干警,或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人员;
5、具有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等回避情形的;
6、已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
7、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zbgxqfy.sdcourt.gov.cn)“新闻中心”,下载填写所报岗位《***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810办公室(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3、需提供资料:
(1) 《报名登记表》原件(正反面打印,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退伍军人报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 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8) 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至2022年6月10日下午17:00止(接收报名表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业务技能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
2、业务技能测试
(1)聘用制书记员业务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能力测试;
(2)聘用制驾驶员业务技能测试内容为机动车驾驶。
相关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请在报名成功后务必保证手机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收到通知或者不按时参加业务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考。
3、面试
根据业务技能测试成绩,分类别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围绕政治表现、品行操守、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四、相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驾驶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编外用工相关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33-3590771。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