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临汾安泽县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公告

来源:安泽县人民政府 2022-06-07 14:50:58

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引进在外人才回乡建功立业,全方位推动安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计划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引进的原则;

2、坚持编岗空缺、顺向(平行)流动的原则;

3、坚持总量控制,结构合理的原则;

4、坚持程序完备、集体研究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此次拟分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直参公单位、县直事业单位4个类别引进优秀人才45名,具体条件详见《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岗位计划表》(附件1)。

此外,为更好掌握我县在外工作人员情况,对于不符合此次引进条件的人员,如有意向回安泽工作,请填写《安泽县在外人才登记表》(附件2),为下次人才引进做好统计调查。

三、引进范围

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安泽县以外、山西省以内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本人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安泽县;

2、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安泽县或常住户口不在安泽县但在安泽县范围内就业。

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科级及以下为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七级及以下职员为主,专业技术人员以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为主,工资性质应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安泽,关心安泽发展,自愿到安泽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之后);

3、进入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登记备案;

4、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

5、已过试用期和服务年限;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7、符合其他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服从安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工作安排。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2、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服务期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的;

6、在原单位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人才回乡的;

8、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安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ze.gov.cn/)面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8:00至6月27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申请人需符合《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条件。

4、报名材料:

将下列材料压缩后报回工作邮箱azxrchx@163.com,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报名岗位+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1)《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报名表》(附件3)原件扫描件;

(2)《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同意调动证明》(附件4)原件扫描件;

(3)《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录用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扫描件;

(5)安泽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

(6)《诚信承诺书》(附件5)签字后的原件扫描件;

(7)县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出具的无党纪政务处分证明扫描件;

(8)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结束后,通过电话方式回复审查结果。

2、申请人要对个人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对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现场确认

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现场确认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

2、《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同意调动证明》(附件4)一式三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录用文件等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于原件);

5、安泽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于原件);

6、《诚信承诺书》(附件5);

7、县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出具的无党纪政务处分证明原件;

8、《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五)确定人选

1、回乡人员按照“身份不变、平行对口”原则安排到申报岗位;

2、申请回乡人员数量超过岗位需求,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回乡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公告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1、在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不予引进。

2、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引进单位、参加体检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行考察。

(八)研究确定

考察考核合格的,需经安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九)公示

1、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十)办理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到安泽县的各类人才均需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离开安泽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工作在安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各个环节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申请人需随时关注,并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本次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引进过程中,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四)引进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泽县疫情防控要求,对存在谎报、瞒报等有关情况的人员,一律追究相关责任。在人员集中环境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安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工作日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357-852050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安泽县在外人才登记表.docx

附件3: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报名表.docx

附件4:安泽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安泽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同意调动证明.docx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中共安泽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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