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韶关南雄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南雄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量,经市委编委批准,面向韶关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专技人员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南雄市南亩镇卫生院、南雄市坪田镇卫生院是南雄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聘对象和薪酬待遇
选聘对象为韶关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9年至今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至今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20年、2021年广东省面向社会应届生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已构成违法违纪事实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表格等资料)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材料按“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编辑好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nxwsjkj@163.com(如编辑邮件主题:A+张三+广东医科大学+护理学+本科学士)。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2、《2022年南雄市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A4纸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各一份;
3、本人简历(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4、考生承诺书、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考生本人签名,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
5、考生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人员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附件4,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对象是韶关市在职在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同意报考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未完成规定服务期的定向、委培人员和南雄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选聘对象。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广东省各地市出行防疫政策查询网址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index.html)
(1)考生分类管理
①正常参加面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面试。
②不得参加面试。
a.“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b.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c.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d.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考前准备事项
①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②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③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④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a.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b.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c.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d.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e.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面试抽签开始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f.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3)考试期间义务
①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a.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b.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c.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②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4)有关要求
①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并签署《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②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准考证(.pdf格式)将通过考生提供的报名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至考生,请考生自行下载彩色打印。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考生须在准考证通知的考试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准考证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所得分数即为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考察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考察工作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考生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监督及举报电话: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51-3822935)
附件: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雄 市 卫 生 健 康 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