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南山镇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年三水区南山镇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对象 |
其他要求 |
202201001 |
交通协管员 |
协助交警开展交通法规宣传、交通指挥疏导、交通执勤执法等工作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社会人员 |
男性,35周岁以下 |
202201002 |
专职网格员 |
负责基础信息采集,联络社情民意,服务特殊人群,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开展网格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
4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社会人员 |
40周岁以下 |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打包发送至nszzb@ss.gov.cn,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职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专业”,如“交通协管员-张三-工商管理”。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如实填写的《南山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电子文档和“报名人员承诺”栏含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件扫描文档(jpg或pdf格式),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件扫描文档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8:30至6月17日17:00。招聘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19029。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收到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后,48小时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拨打招聘联系电话咨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我单位将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调整该职位招聘条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交通协管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步,用时在4分30秒以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中,仅作为进入笔试的参考依据。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
拟入围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自我认知、求职动机、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沟通协调意识与能力、服务意识与技巧等,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资格复审
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在指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8号镇政府大楼306室)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政审。
八、公示和雇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在三水区人民政府(南山镇)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九、递补雇用
对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审人选由我单位研究决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笔试、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要对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