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贺州学院2022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 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2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岗位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学生工作部(处) |
专职辅导员1 |
3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作要求在男生宿舍轮流值班,适合男性。 |
2 |
学生工作部(处) |
专职辅导员2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作要求在女生宿舍轮流值班,适合女性。 |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七)专业不限。
(八)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专职辅导员或连续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兼职辅导员),或具有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
(九)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应聘者将邮件发送至邮箱(hzxysjk@126.com),具体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下:
(1)《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报名登记表》、《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4)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
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21日
3.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现场确认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由学校学工处负责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与考核
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1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到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项
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资格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监督电话:0774-5228685
政策咨询:0774-5697166 李老师
报名咨询:0774-5228650 周老师
贺州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