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公告

来源:固原市人民医院 2022-06-08 11:27:45

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备案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固原市人民医院人员招聘管理制度(暂行)》(固市医发〔2018〕152号)规定,现就固原市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招聘备案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固原市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2年6月8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惩戒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医院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计划招聘临床医师59人,医政医务管理人员2人,院感管理人员3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固原市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固原日报、固原发布、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面试成绩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6月9日至6月15日18:00,应聘人员应在时间范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学籍证明》、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地址:固原市人民医院儿科中心七楼人事科办公室。

2.网络报名

考生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下载填写《固原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固原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将现场报名所需证件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姓名+招聘岗位”命名)发送至rsk2683990@163.com邮箱,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报名时间。

(三)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的,医院依据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件进行现场审核;网络报名的,对证件扫描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四)笔试

由人事科于考试前3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19日上午10:0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确定。

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员,其他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

(五)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可根据岗位情况放宽至1:1参加面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考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25日上午9:00,地点为固原市人民医院第一、第二会议室,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足60分者,无论名次,均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第九纪检监察组或市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第九纪检监察组、院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医务部负责。

2.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被考察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

1.对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由医院人事科负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结果,确定相关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院内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2.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资待遇

按照《固原市人民医院同工同酬方案》执行。

五、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医院在考试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候考区、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经核验“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外省考生还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结果。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主动申报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须持有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就诊或隔离。

(五)考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涉疫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省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我市实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来宁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正常参加考试。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医院将建立临时招聘微信群,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群公告的方式发布在微信群,凡因个人关注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个人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招聘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954-2683990(固原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54-208830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第九纪检监察组)

0954-2683966(固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固原市人民医院

2022年6月7日

附件1: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固原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固原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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