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局本级2名,下属单位泰顺县农村投资开发公司2名。
岗位:综合岗位。
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泰顺户籍。需出差、值夜班等,建议男性报名;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符合农业农村工作领域方向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 6月14日,工作日上午8:40-11:50,下午14:10-17:20。
(二)报名地点: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罗阳镇坪溪路202号,1号楼302室),联系电话:67595173。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劳动关系与日常管理
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由用人单位与临聘人员具体协商达成一致,试用期两个月)。
(一)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员日常管理由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