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黄埔校区(黄埔区长洲岛)、清远校区(清远清城区职教基地)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99亩,规划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于清远广东省职业教育城,校园占地995亩,学校总资产13.36亿元。
学校现有7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艺部,共有15个系,在专业结构上以商科为主,兼含工科,涵盖经济学、工学、法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截止2021年12月,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数达到12056人,学籍人数15734人,专任教师及外聘教师600余人,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金教鞭奖”“省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教师多名,“双师型”教师200余人。
进入“十四五”时期,学校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以“强、特、亮、融”为十四五发展主线,做强商科,做特工科,擦亮工会底色,深化产教融合。围绕“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抓好“扩、提、强”核心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打造“商科上水平、工科有特色、工会底蕴浓厚”的高水平高职名校,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商科人才。
二、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2年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分别为高级职称专业人才3名、博士2名,年薪30-35万,享受安家费等相关待遇。详见附件《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三、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应聘XX用人部门+人才类型+毕业院校,例:应聘外语外贸学院+高级职称专业人才+武汉大学。
联系单位: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37198563
邮政编码:510000
招聘邮箱:nhrscsz@163.com
联系人:宋老师、阎老师
附: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优才计划”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选聘原则。遴选时,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聘,确保质量,宁缺勿滥。
(二)突出重点原则。各层次人才选聘必须在充分考虑各专业共同发展的同时,注重向学校重点发展、重点扶持的专业倾斜,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其他。
二、聘任条件
(一)高级职称专业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专任教师岗需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级或以上教学类比赛(说课、说专业、课件、教案等)奖;
(2)取得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国家级、省级),或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研制项目(省级)。
3.具备良好科研能力,取得较好创新性研究成果,近五年主持过至少两项省级课题,到账经费大于等文科20万元、理科40万的科研课题,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三等奖或以上排名前三;
(2)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或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负责人;
(3)有省级以上荣誉或是省级培养对象,带科研项目进校;
(4)发表过三篇以上的高水平专业论文;
(5)有一项以上的发明专利;
(6)有横向课题到账经费40万元。
4.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领军人才、省级“千百十”工程人才培养对象、省级珠江学者、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领军人;
(2)经考察具备担任专业群带头人或省级以上产学研用科技平台主持人等学术水平和能力的其他人员;
(3)曾带领团队成功申报、建设高职一类或二类品牌专业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博士
1.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
2.45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3.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本人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两篇须为高水平专业论文。
4.综合素质突出,主要包括业务水平、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及团结协作等方面。
5.优先考虑具有海外进修或访学经历者。
三、聘期内完成岗位职责
(一)高级职称专业人才职责
1.完成与学校约定的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任务。
2.在考核周期内需完成以下任务的条目至少两项,其中有一项属于第(1)-(4):
(1)主持完成至少一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或到账科研经费(含技术服务等):理工科50万元以上,文科20万元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成功申报一项发明专利;
(3)以第一获奖者的身份获得一项及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4)个人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等省级荣誉称号;
(5)主持完成省级品牌专业、优秀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物、特支教学名师、工程中心和精品类课程等建设项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带领平台申报行业资质、专业资质一项;
(7)带领平台获省部级或广州市的产学研机构、科技平台、创科技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等认定或立项(含培育)一项;
(8)带领平台承担横向技术服务、产品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到校到账总额平均不低于150万/年;
(9)本人主持省级及以上各类纵向科技项目数不低于一项;或主持地市级、厅(局)级项目数不低于两项;
(10)主要参与编制(排名前三)地方技术标准(规范)1部;或牵头编制团体技术标准1个;
(11)带领团队申报获得受理发明专利总量在10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0件以上;
(12)获地市级、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专利奖一项;
(13)以第一著者的身份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至少一部学术专著或以第一编者的身份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至少一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不包括习题集、实验指导、学习参考书等);
(14)主持完成至少一项新立的省部级课题(或项目);或争取横向课题(或项目)技术服务经费到校:理工科20万元以上,文科10万元以上;
(15)以排名第一的身份获得至少一项本专业方向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和至少四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并予以实施,效果显著;
(16)个人或排名第一指导的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17)根据学校发展所需,由用人部门及学校与其商定的任务。
3.本方案中不包含的涉及专业发展等具体任务由用人部门与其协商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方案中的最低职责要求。
(二)博士职责
1.完成与学校约定的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任务。
2.在考核周期内需完成以下任务的以下条目至少二项,其中有一项属于第(1)-(4):
(1)主持完成至少一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或到账科研经费(含技术服务等):理工科50万元以上,文科20万元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成功申报一项发明专利;
(3)以第一获奖者的身份获得一项及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4)个人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等省级荣誉称号;
(5)主持完成省级品牌专业、优秀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物、特支教学名师、工程中心和精品类课程等建设项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以第一著者的身份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至少一部学术专著或以第一编者的身份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至少一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不包括习题集、实验指导、学习参考书等);
(7)主持完成至少一项新立的省部级课题(或项目);或争取横向课题(或项目)技术服务经费到校:理工科20万元以上,文科10万元以上;
(8)以排名第一的身份获得至少一项本专业方向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和至少四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并予以实施,效果显著;
(9)个人或排名第一指导的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10)根据学校发展所需,由用人部门及学校与其商定的任务。
3.本方案中不包含的涉及专业发展等具体任务由用人部门与其协商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方案中的最低职责要求。
四、薪酬待遇
(一)高级职称专业人才
1.聘期内税前年薪35万;享受正高级待遇。
2.学校给予税前10万元安家费及清远校区住宿安排。
3.受聘期间,提供科研经费文科每年3万元,理工科每年6万元。按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制度执行。
(二)博士
1.聘期内税前年薪30万;享受副高级待遇。
2.学校给予税前10万元安家费及清远校区住宿安排。
3.受聘期间,提供科研经费文科每年3万元,理工科每年6万元。按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制度执行。
以上高层次人才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涉及职称聘任的,按学校职称聘任相关程序办理。
五、其他
(一)高层次人才在我校工作期间所接触的各种科研、实验的相关论文、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我校科研秘密,高层次人才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二)高层次人才以我校为依托的科研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成就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产权收益。引进人员聘用合同中如有特殊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