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汕头市澄海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4人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经澄海区人民政府同意,澄海区卫健系统下属1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
其中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包括:
1.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见《汕头市澄海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个别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或紧缺岗位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25日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19年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6月29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在2022年 6月25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29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澄海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stchwjjzp2022/),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结束3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反馈,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届时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内)、身份证(正、反面),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不要求的,可以不上传提交)、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上学信网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明)等报名资料。
3.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承诺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22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A.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成绩单; B.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 选择国内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比照材料等,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80%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要课程相对应的,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
1.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发布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资格审核
1.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澄海区卫健局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汕头市澄海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须双面打印和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仅限汕头市户籍或汕头市生源的,须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4)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2.资格审核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澄海区卫健局可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发布。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3.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由澄海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发布。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澄海区卫健局组织进行考察,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学籍(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澄海区卫健局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次招考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澄海区卫健局根据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制订疫情防控预案报区防控办同意后,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做好招聘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0754-85714750(区卫健局人事股);
0754-85875440(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0754-85856032(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