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是清远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管理和建设,组织农业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至7月7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清远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qynykjzp202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传就业推荐表和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并报名成功的考生自2022年7月18日后可登录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清远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qynykjzp2022/)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国内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复审,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双面打印)、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4.面试前,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资格不符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审核完毕,审核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能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生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文件以及清远市疫情防控指挥最新要求,在招聘单位的指导下,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一)所有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信息。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并在考前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备情况。
(二)“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要求”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81380,监督电话:0763-3380133。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