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招聘驻村(社区)辅警人员11人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驻村(社区)辅警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社区)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驻村辅警3名,驻社区辅警8名,共计11名,开考比例1∶3。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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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公告及《2022年驻村辅警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表》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政法类院校(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范围
所招聘人员限《2022年驻村辅警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表》中,涉及的岗位名称所属村(社区)常住人口或经常居住地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独自进行夜间巡逻;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2004年6月1日),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齿清楚。
6.摩托车E证(需在政审之前取得)。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具有纹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1.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12.不适合从事驻村(社区)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参照所永宁街道专职网格员待遇执行。
(二)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绩效考核、教育训练、表彰奖励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采取分散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6月15日
2.报名地点:
永宁街道社会治理办,联系人:宋先生,咨询电话:0830-4251393。
3.报名的相关程序。(1)选择报考职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所报考的职位。(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驻村(社区)辅警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1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3)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永宁街道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过关性考试。考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合格(60分)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2:1,则视情况调整人员参与下一程序。
2.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共70分。
3.电脑测试:基本的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成绩共30分。
4.体能测试:1000米跑/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成绩共100分。
5.总成绩核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电脑测试成绩)×70%+体测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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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永宁街道组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党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及政法类院校(专业)优先,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血检、尿检(毒检)为必检项目,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安排心理测试,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50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签约试用
拟聘用人员全部与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永宁街道。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无层级工资并按同岗位工资的80%发放。在试用期期间,由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组织封闭式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退回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请所有考生务必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照防疫工作规定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本招聘公告有关事宜由纳溪区委政法委会同永宁街道解释。
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