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定向培养基层社区医生招生(招聘)公告

来源:长兴人事人才网 2022-06-15 09:52:35

长兴县2022年定向培养基层社区医生招生(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卫健委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2〕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范围。具有长兴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户籍,

2022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县农村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学生。

  1. 招生(招聘)计划与承办学院。

专业

承办院校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招聘)人数

临床医学

(本科)

湖州师范学院

化学,生物

(两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4

中医学

(本科)

浙江中医药大学

化学,生物

(两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3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物理,化学,生物

(三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3

口腔医学(本科)

湖州师范学院

物理,化学,生物

(三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2

预防医学

(本科)

浙江中医药大学

物理,化学,生物

(三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4

合计

--

--

16

三、培养途径。采用统一招生、签订服务协议、定向分配、

学费补助的培养方式。学制本科5年。

四、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按照招生与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的方式进行。根据“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一段线(其中报考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发布公告。由县卫生健康局、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县卫生健康局。

体检公示。县卫生健康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四)投档录取。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五)名单备案。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需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补助标准。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本科4.6万元/5年/人标准给予补助。

(二)支付方法。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毕业到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补助总额的40%,取得执业医师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一次性补助60%。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分配,人事编制关系在我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聘用手续。定向培养生工作单位明确后,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在编人员发放。定向培养生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证并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限。定向培养生毕业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予以解聘。定向培养生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未满服务期的,视为违约)。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生未能按期毕业的、不回长兴县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将不得享受定向培养生的政策待遇,同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联系电话:0572-6024358。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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