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7人公告
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遴选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我市5年以上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受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具体岗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岗位汇总表》(附件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对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遴选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报名
网上报名:2022年6月21日9:00-6月24日16:00。
网上查询:2022年6月26日9:00-17:00。
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PDF版)发送至“qdnwzzrsc@163.com”邮箱,邮箱主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如“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张三”。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三)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组织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w.qingdao.gov.cn)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达不到开考比例(3:1)的遴选岗位,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含)以上的,按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核减和取消录取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一并予以公布。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27日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遴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初试。对报考比例超过5:1(含)的岗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试。初试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到报考最低比例且无需初试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面试环节。初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遴选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遴选岗位;初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初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盖章)《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年度考核情况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初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报考人员按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考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当天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w.qingdao.gov.cn)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有初试成绩的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体检
(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造成岗位取消的,将通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并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严肃纪律及有关说明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遴选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了解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遴选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遴选机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532—66960036
监督电话:0532—66999689
附件1: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