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汕头市潮南区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7人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2022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区特殊教育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区特殊教育学校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5人、教学辅助人员2人,具体学校情况详见《潮南区特殊教育学校情况简介》(附件1),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潮南区2022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
(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019年至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承诺于政审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相关佐证材料;
(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助人员:2019年至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潮南区2022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2);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党纪)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党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考。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6:00登录职得招聘网(https://www.zdzp.cn/)进行报名。报名操作可查询操作流程指引相关信息(https://d.zdzp.cn/?1053),职得招聘网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政策咨询电话:潮南区教育局0754-87790762,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咨询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学生若因报名参加本场招聘需延迟离校,学校会安排工作人员跟参与报名的学生进行对接,帮助学生与学校申请延后离校时间。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人员须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对应学科进行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学科代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报考要求专业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2年6月29日20:00至2022年6月30日14:30登录职得招聘网(https://www.zdzp.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22年6月30日15:00-17:00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3)笔试结果公布。于笔试结束后次日内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考学科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①Y=2X(1≤X≤3);②Y=1.5X+1(3
各岗位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对象。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初定于2022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并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汕头市潮南区2022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在“职得招聘网(https://www.zdzp.cn/)”中登录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④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核时承诺在政审考察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按其他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即:依次按1号评委、2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五)拟聘人选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应聘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首批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七)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招聘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安排和调整,并及时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举报监督电话: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0754-87790762。
(四)信息公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按规定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公布。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