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沁水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山西省沁水县公证处是由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经司法部备案,属沁水县司法局主管的零编制、企业化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具有公证员执业证且从业两年以上的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公证员2名。性别不限。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4.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5. 热爱公证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公证处管理和工作安排。
6.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受过治安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5. 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6. 近三年来被录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8.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9. 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报名表。应聘者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者将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书(件)原件拍照后上传至报名邮箱,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17点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4.报名邮箱:qssfgl@163.com
5.联系人:周兴贵
联系电话:0356—3181606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1.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察。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面试得分前两名者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2.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沁水县司法局组织拟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企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照面试结果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录入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沁水县公证处考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报沁水县司法局备案。
2.工资待遇。
公证员工资:比照山西省公证行业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0356—7029504
本公告由沁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沁水县司法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