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06-17 17:43:19

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殡仪馆是汕头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殡葬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协助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树立文明办丧新风,负责遗体的接运、收殓、保存、火化遗体、告别骨灰处置和供应移风易俗殡葬用品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服务辅助人员1名(详见附件1《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参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市民政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mzj/)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6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箱stmzrsk@163.com。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所提供报名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汕头市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方式向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反馈审核结果,并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应聘人员通过邮件的方式对是否参加笔试进行确认。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长平路78号汕头市民政局8楼人事科。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当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则该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当报名人数小于等于30人时,则该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组织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5小时。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汕头市民政局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在汕头市民政局官网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公布网站、时间: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民政局官网公布成绩。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民政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市民政局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汕头市民政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汕头市民政局官网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如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则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则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汕头市民政局另组织一场考试确定名次。

面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入围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民政局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民政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留意相关邮件通知,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汕头市民政局官网。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汕头市民政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5.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民政局组织实施,由汕头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6.本公告由汕头市民政局人事科解释。

七、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民政局人事科,0754-88900625;汕头市殡仪馆,0754-88203202。

2.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民政局机关纪委,0754-88903256。

附件:

1、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et

2、汕头市民政局属下市殡仪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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