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考调公告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调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公告
西昌民族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系州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高品质示范幼儿园。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公开考调附属实验幼儿园教师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 |
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
为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园区、工业园区、西昌市行政事业单位、西昌市城镇及农村居民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同时一并作为西昌民族幼专的见习实习基地、教科研基地和学前教育培养培训实践基地。 |
二、考调名额及对象
本次考调附属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3名,详细情况见附件1《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公开考调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资格证等所载学历、专业名称、资格等,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者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6月17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
四、考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试用、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考生注意公告后“相关事项提示”特别是疫情防控部分。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 日— 2022年 7月 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白底免冠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招聘文件)、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盖公章(按人事权限开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说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报名表已包括以上内容的可不单独开具);
(6)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7)提交个人简历1份;
(8)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有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9)事业人员高职低聘的承诺。
(10)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须提供本人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承诺。
(11)根据考调岗位要求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到西昌民族幼专附属实验幼儿园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领取时间2022年7月5日)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调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5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50%)×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报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考调岗位(名额),调整情况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各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7 月 9日前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由考调领导小组于面试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含笔试成绩、面试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岗位考调名额差额1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额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参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试用人员并进入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公示
试用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调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调动资格。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九)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考调的所有信息发布均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上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考调进程,因不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考调的,自行负责。
五、纪律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在公开考调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届时将在西昌民族幼专官网发布,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公示等在西昌民族幼专官网公示、通知,并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严禁在考聘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4-2506657 0834-6992842
监督电话:0834-6992836
附件:
1.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公开考调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公开考调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凉山州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凉山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本次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