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2022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2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2人,1人从事统筹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研究,物业管理招投标,公房管理及私(侨)房管理等工作,1人从事住房数据信息采集、分析,房地产市场监测,住房交易资金分析、管理等工作,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住房事务,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报考年龄为22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按照以下清单打包(文件名〔姓名+2022年招聘〕),提交至电子邮箱434674107@qq.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扫描件: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3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4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其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我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22299508 ;联系人:邓小姐。
附件1:东莞市住房事务中心2022年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