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灵璧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招聘22人公告
灵璧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公务出行保障工作需要,灵璧县公车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驾驶员岗位2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灵璧县户籍;
4.管理岗位需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驾驶员岗位需取得初中以上学历、C1及以上驾照,五年以上驾龄,男性,且长期从事驾驶工作,技术娴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肢体功能障碍;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7、38周岁以下(1983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被开除军籍的,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7.有吸毒、嫖娼、赌博等不良行为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周末休息),报名地点为灵璧县政府西门门卫室。报名联系电话:0557-602133 联系人王添翼:18119569777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工作驾驶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管理岗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并提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3、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技能测试
报考管理岗位采取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驾驶员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实地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招考职位按1:2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管理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驾驶员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如最终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驾驶员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对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灵璧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以上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合同期间按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灵璧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招录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