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平度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40人简章
2022年山东省平度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平度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40人(详见《2022年平度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2022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不含6月20日);
6. 具有相应学段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以上人员必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详见《岗位表》)。自正式聘用起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上述文件规定之外的考生,教师资格证均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7. 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相符(详见《岗位表》),具有相应学位;
8.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应聘人员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奖;
2. 在校期间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或受到院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3. 大学阶段曾在专业技能比赛或高中阶段曾在学科奥赛中获省及以上奖项(须与所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4. 大学期间,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
5. 经认定获得与以上相同等级业务或荣誉称号的。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一)报名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网上预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8日下午5:00,扫描“2022年平度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报名专用二维码”(见附件3)并填写、提交表单。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并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预报名情况,招聘部门赴有关高校所在地市(或在平度市)现场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
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交:
1. 《2022年平度市中小学教师校园选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毕业院校盖章;
2. 身份证;
3. 《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
4. 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院校盖章);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 教师资格证或官方网站上打印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证明;
7. 同底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8. 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是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的,由所在党委(或党组)出具证明,并加盖党委(或党组)公章。
在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三、初试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数量超过45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等要素。初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初试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学历、是否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技能比赛获奖等级、奖学金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或者核减招聘计划。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
四、面试
初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用答辩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学历、是否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技能比赛获奖等级、奖学金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
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学历、是否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技能比赛获奖等级、奖学金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围人员,并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考察体检
组织通过面试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日常表现、有无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经初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度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的排列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聘用人员需在平度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和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防疫须知
(一)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应聘人员,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应聘人员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应聘人员入场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 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前48 小时(以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时间为准)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二)应聘人员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资格审查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资格审查和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应聘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要按照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四)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需加强自我防护,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应聘过程中,要按照选聘站点(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三)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形势,必要时将对选聘站点、选聘时间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面试、现场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省内高校聚集城市分站组织实施(具体各站行程另行通知)或在平度市。具体时间安排及其他事宜,请及时关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361287 13070831905
监督电话: 0532-88369990
监督邮箱:pdjtj88360355@163.com
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