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招聘讲解员公告
广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关于招聘讲解员的公告
广元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活动策划和临场应变能力;
6.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报名方式与面试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招聘公告在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5日。有意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讲解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到82664945@qq.com邮箱,经初步筛选后,再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陈列馆现场讲解等。
三、薪资待遇
新招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面议,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1.接到通知的报考者须同时提交身份信息、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4.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在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
5.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6.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839-2306268,17348176253(蒲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