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2-06-23 10:50:41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顺利完成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隆德县户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热心社会救助事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

(5)具有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9日至2004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7)具有C1及以上驾照。

以下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三、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其他条件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他要求详见《隆德县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形式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形式择优聘用;硕士研究生免笔试、面试,经考察合格直接录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委托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务员招考流程和测评标准,全权负责招录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隆德电视台、“宁夏职业招聘”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19至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隆德县人民政府网站、隆德电视台、“宁夏职业招聘”公众号招聘信息,按要求提交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将报名表以word格式、其他资料以pdf扫描件格式提交至报名邮箱(附件报名表)。

报名邮箱:350623994@qq.com

联系方式:潘经理  15595080307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户口簿扫描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学历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隆德县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从附件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提交扫描件至指定报名邮箱);

(5)C1及以上驾照正反面扫描件。

以上报名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原件资料参加考试时提交。

4、报名相关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组织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5)报名时提交两份《隆德县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由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食品药品检验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在“宁夏职业招聘”公众号公布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隆德县政府网站和“宁夏职业招聘”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20】140号)等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隆德县政府网站、“宁夏职业招聘”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寄到聘用通知3个工作日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隆德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执行工资标准为3639元/月,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管理。

八、组织机构

第三方: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15595080307

附件:

1、隆德县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隆德县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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