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华浦江技工学校招聘教师35人公告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2-06-27 09:28:37

2022年浦江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浦江技工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先进制造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融学制教育、职业培训、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是浦江县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基地。学校创办于2019年9月,前身为浦江工匠学院。浦江工匠学院是旨在培养服务浦江县三大支柱产业(水晶、绗缝、挂锁)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学校。学校秉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特色发展”的办学方针,深化与行、企、政、社的合作,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服务区域发展,努力打造县域产业人才培养高地。

根据我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工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浦江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教师3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22年7月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及境外留学人员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身心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岗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1.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5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6日。

2.报名方式:邮箱pjjgxx2022@126.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名其他职位,缴费方法为现场缴费,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报名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可重新报考1次,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准考证领取。现场缴费完成后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异常(如信息错误等情况),要及时反馈。

(4)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教育部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

(5)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研究生学历的,要求本科为境内全日制院校毕业,才可报名。

(二)笔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1门,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奖励加分

1.在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5分。

2.境内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加3分。

3.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加分项记入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浦江技工学校对拟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与报考时填写的身份证号一致);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期间曾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荣誉证书的可提供学校说明);4.《浦江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

境内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境外留学人员需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境内全日制本科院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笔试折合分+面试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通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聘考察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岗位之日(含)起1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2.专业大类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在浙江信用网公布违纪违规考生信息。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4.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5.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6.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县政府网官网(http://www.p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7.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咨询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8.咨询电话:许老师15925918690

陈老师 13516970101

张老师13819923406

叶老师13867946015

五、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浦江技工学校另行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即时通知为准: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健康状况正常,“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卡无异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为绿码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向浦江技工学校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经考点医务人员排查,方可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提前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经考点医务人员排查,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可安排在单独的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五、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二)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理地区(以省、市防控办发布为准)旅居史,尚未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的;有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未完成“14+7+7”健康管理措施的;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同时空伴随人员,尚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的;

(三)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近14天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37.3℃或出现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考前未排除传染病;

(五)“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异常;

(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

(七)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其他认为不适宜参考情况的。

六、现场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自觉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并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浦江技工学校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2022年浦江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条件需求表.xls

附件2:浦江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doc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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